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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日訂房限兩天內匯款超過時間恕不保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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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訂金後如要退款限三天內確認超過時間恕無法退款可以延期入住(限三個月內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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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15:00-18:00,如逾時請提早告知;退房時間:隔日11:00,逾時半小時加收500元(請準時退房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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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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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房內設施如有損壞,請照價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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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保持輕聲細語,降低您的音量,謝謝合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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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旅客權益,室內請勿吸煙,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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礁溪派出所:(03)98820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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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;
未於一週前告知導致候補旅客之損失,將不退還訂金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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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便處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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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延期住宿,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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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